对外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时 请加上签注防盗用

日常生活中,市民往往需要提供身份资料以办理各项业务。然而,一旦对身份证复印件疏于管理,就会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带来“机会”。笔者从江苏省高院获悉,江苏一对夫妇近日就因此遇到了麻烦事,由于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被他人盗用办理了信用卡,造成夫妻俩信用报告中都出现了不良信用记录。

蹊跷没办信用卡却出现不良信用记录 

去年6月,因投资经营需要,陈女士向银行申请贷款,但银行工作人员的拒绝顿时让她心里凉了半截。原来,她被告知因为信用卡透支后逾期不还,其个人信用报告中出现了大量不良信用记录,导致贷款申请银行无法为其办理贷款。 

陈女士听完后百思不得其解,自己从未办理过信用卡,也从没接到过银行的催款通知,何来“逾期不还”一说?细心的她又将丈夫的身份信息告知银行工作人员,结果同样令她大吃一惊,丈夫的个人信用报告上也出现了不良信用记录。因为有了不良记录,夫妻俩陷入了不小的麻烦当中。为尽快弄清真相,陈女士拨通了110。 

调查 身份证复印件成“祸首” 

经过警方调查,真相很快浮出水面。然而,让陈女士和丈夫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一切都源于他们的两张身份证复印件。

原来,早在2011年年初,夫妻俩来辖区居委会申请生育证时被告知需要提供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陈女士便按要求交给了工作人员王某。同年6月的一天,王某的一位朋友金某找了过来,希望王某能帮忙完成几个信用卡办理的指标。王某碍于人情便想到了陈女士夫妇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开始,王某担心当事人不知情无法成功申请,但金某表示,自己开了一个厂,只要伪造两份上班证明,再以厂子工人的名义集体办理就会通过,不需要提供原件或者本人确认。 

于是,王某便将两张身份证复印件交给了金某,而金某则以陈女士及其丈夫的名义顺利拿到了两张信用卡。为了感谢王某的帮助,金某将以陈女士丈夫为户名的信用卡交给王某使用,而另一张卡则留作自用。接下来的时间里,两人便拿着信用卡进行透支消费,也没有按时还款,直到陈女士和丈夫被银行列入黑名单,此案才浮出水面。最终,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王某和金某违背他人意愿,使用他人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其行为均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且系共同犯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提醒 加签注避免身份被盗用 

仅凭身份证复印件就能骗取信用卡,这无疑给所有人都敲响了警钟。法官提醒,给身份证复印件加签注的做法,可以有效地防止个人信息的外泄,而一旦发生个人信息外泄也可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签注一般分为三行写,第一行只需写明身份证复印件的使用方,比如“提供给某某单位”;第二行一般写明用途,比如申请业务的具体名称;第三行则注明“他用无效”;最后写上个人签名和日期。需要注意的是,签注一定不要遮住身份证号和姓名,部分笔画与身份证上的字要有交叉或接触。另外,在每一行后面一定要画上横线,以免被偷加其他文字。